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彭阳县院 > 未检工作 > 正文
让法治精神浸润师德师风——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法治宣传工作走进教师队伍
2022-01-2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2-01-24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作为教师,如何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围绕这一问题,1月20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小白杨”检察官应县教体局的邀请,走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上了一堂特别的法治教育课,这是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改变以往法治进校园给学生上课的模式,首次探索给教师讲法治课。




讲座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广介绍了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教师的辛勤耕耘,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任重道远,而且形势迫切,只有加强检校共建,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希望各位老师当好法治织网人,做好孩子守护人,共同推动校园治理,才能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协调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重点、突出问题,更好的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期待。刘广副检察长还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行了解读。



为给“老师们”讲好课,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小白杨”检察官认真进行了“备课”,法治宣传讲座紧紧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并以高检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视频,全面分析了性侵害、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后果,旨在让每一位教师与检察机关一起努力,让制度长出牙齿,让爱发光,让祖国的花朵在阳光下快乐成长。讲座还重点强调了教职员工在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使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更进一步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每一名教师在强制报告制度中的职责要求。


本次讲座是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检校共建,法治进校园”工作,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举措之一。今后,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扩大宣讲范围,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
【来源】: